最近几天,安州区花荄镇的秦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今年1月13日,他在涪城区某陶瓷市场某陶瓷店订购了一批砖瓦,可商家送来的却比原品牌名字多了一个偏旁部首。为此,秦先生多次找到商家理论,却一直得不到满意结果。对于秦先生的说法,商家则解释称,该两个品牌是同一厂家的品牌,只不过是厂家近期更换了商标名称,不存在故意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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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从秦先生提供的送货单看到,送货单为一张手写的单据,上面写着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在送货单中间的显眼位置,还特别注明了原品牌名字的三个字。而据秦先生提供的商家送来的砖瓦照片显示,砖瓦上标注的品牌却是商家说的新品牌的几个字。秦先生怀疑砖瓦是被商家故意调包赚差价,多次联系对方要求退货,但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无奈之下,秦先生只好找到工商部门投诉。
绵阳装修网了解到,17日上午,专业人士在涪城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工区工商所(以下简称工区工商所)见到了该陶瓷店老板张先生。张先生表示,厂家近期更换了商标名称,不存在故意调包。对此,专业人员向张先生提出可否查看厂家出具的更换商标的相关证明,对方表示厂家发来的相关传真件已交至工区工商所。专业人士随后从负责处理此事的工区工商所工作人员处得知,张先生提交的传真件其实是一张A4打印的商标名称变更说明,但落款处并没有厂家公章,因此不能作为厂家更换商标的证据。
17日上午,工区工商所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秦先生表示愿意承担砖瓦的往返运输费用和搬运砖瓦的人工费,但考虑到砖瓦是易碎物品,他希望由商家派专业人员运输。对于秦先生的提议,张先生却不同意。他认为整个事件过程中自己并无过错,如果秦先生要退货,除承担来回运费和人工搬运费外,还必须对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意外负责任,如果砖瓦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碎,秦先生需要另外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当天的调解也被迫中断。
工区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从目前双方提供的证据看,商家因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提供指定产品,其行为或涉嫌合同违法。但最终如何认定,还要看商家是否能够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更换商标的相关证明文件。目前,工商部门仍在努力对双方进行调解,同时也已向商家约定提供证明文件的期限,如果届时商家仍不能提供且最终调解失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来源:绵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