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装修网了解到,6月1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提出的公积金缴存、提取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市民咨询:我之前在成都工作,现在在绵阳工作,请问怎样将成都的公积金转过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过了《绵阳市农民工及个体从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今年7月1日以后,只要是本市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有固定收入,正常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都可以个体形式缴存并使用住房公积金。故7月1日之后,你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开办公积金账户,就可以将成都的公积金转移过来。
一市民咨询:请问住房公积金能否用来购买车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不能。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使用公积金,购买车位不符合条件。
一市民咨询:有很多小广告说可以帮忙提取公积金,可信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授权代办业务,这种小广告是不可信的,许多都是通过资料造假等手段非法骗提公积金。这种情况一经发现,我们会对提取的公积金进行追缴,并向缴存单位通报。
一市民咨询:租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缴存职工、配偶以家庭为单位,在缴存地没有产权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至于提取的额度,在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安州区、江油市租房的年租金不超过15000元,其他县区不超过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