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共有道路临时停车,物业该不该收取停车费?
9月12日,嘉来·涪滨印象客服中心公开发布了一份“关于业主诉求的回复”,里面提到了嘉来·涪滨印象小区物业收费的“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固定服务费,盈亏均由物业公司享有或承担,并列举了物业费主要开支事项。
对于共有物业的经营与管理,该回复说,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对小区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地面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经营收入按产权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分配,地面停车场收取临时停车占用费,按照绵阳市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标准收取,所得收益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进行分成。
9月17日,记者来到嘉来·涪滨印象客服中心,了解此事的处理情况。
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说:“停车过夜收取16元,是按照商业停车场的标准收取的,只有一次,市发改委的相关同志到小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物业已对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未在小区过夜的,一次停车收费3元,在小区停车过夜的,一次收费5元,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得到了小区居民的认可。”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今年4月,小绵也曾报道过,园艺山一小区业主反映,他们的停车位租赁价格就一下子涨了近六成!!
在小区张贴的公告中可以看出,从今年5月1日起,他们地下车库车位租赁费用调整为:排量1.6及以下车型月租金220元每辆,排量1.6以上车型月租金270元每辆。相对以前的价格,一个月涨80元,一年下来涨了接近1000元了!!
那么,小区停车费调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小区停车位收费已由市场定价,并不需要向物价部门报备。
鉴于业主对开发商涨价行为有异议,该工作人员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如果是新楼盘,就要按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来执行;如果是老楼盘,
那还是要业委会商量一下,毕竟停车位是小区配套设施,应该服务于小区业主。”
来源:绵阳日报社